在传统的认识里,电子商务就是“电子贸易”,也就是以电子化手段实现的贸易。基于这种观点,一些公司认为,比较于传统商务活动,电子商务就代表着电脑及新技术。于是不惜重金购买高配置的软硬件,以期这些软硬件能为公司带来巨额利润,结果往往适得其反。这是没有认识到电子商务的本质,只追求表面的商务“电子化”而忽略了商务活动的创新与发展造成的后果。计算机和网络是电子商务的交易平台,各种信息技术、安全技术、法律规则等是电子商务实现的基础。可以说“电子”是电子商务的基础,但“商务活动的电子化”只是电子商务的表征,电子商务绝对不是简单的技术层面的问题。从根本上说,电子商务是在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过渡中,以发达国家为主导,以新型企业为主要动力,而产生出的一场对产业结构、企业结构的变革。电子商务的优势并不只体现在高技术的软硬件和信息技术上,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更体现在它能够使商业智能得以充分挖掘上,即对抽象知识和经验的蕴含和积累之上。理想的商业是指参加交易的各方都能够获得增值服务,并能够得到真正有价值的服务内容的商业活动。它需要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增加知识智能。知识智能的无限扩充与丰富是电子商务的核心发展思想。所以,电子商务的本质是“增值”,即帮助商品所蕴含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实现提升。电子商务的本质揭示了电子商务存在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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